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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
CJ/T130-2001
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水箅
Composite material
water grate of regenerated resins
(节录)
1、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水箅的承载等级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。
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城市道路、公路两侧的排水水箅,也适用于安装在厂区道路、人行道两侧、厂房室内、绿地等地面上的排水水箅。
2、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1043-1993硬质塑料简支梁冲击试验方法
GB/T1596-199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
GB/T2828-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(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)
GB/T6414-1999铸件 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
GBJ81-1985抗压强度及抗折强度试验标准
GBJ82-1985普通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
3、术语
3.1排水口
污水、雨水流入地下排水设施的入口。
3.2水箅
排水口设置的排水设施,由支座和箅子组成。
3.2.1支座
水箅中固定于排水口的部分,用于安放箅子。
3.2.2箅子
水箅中未固定部分。其功能是排水、截留杂物,能够开启。
3.3嵌入深度
支座支承面至支座顶面的高度。
3.4缝宽
支座与箅子之间的间隙。
3.5支座支承面
支承箅子的支座平面。
3.6水箅接触面
箅子与支座支承面相接触的平面。
3.7箅子长c(mm)和宽d(mm)
3.8试验荷载
在测试水箅承载能力时规定施加的荷载。
3.9热塑性再生树脂
聚乙烯、聚丙烯、ABS等。
3.10再生树脂复合材料
是以可再生的热塑性树脂和粉煤灰为主要原料,在一定温度压力条件下,经助剂的理化作用形成的材料。
4、产品规格和型号
4.1产品规格(指箅子的长×宽)
750mm×450mm、500mm×400mm、500mm×300mm、450mm×350mm
4.2型号
产品型号由产品代号、结构型式、承载等级、主要参数四部分组成。
标记示例
500mm×400mm的重型单箅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水箅标记为:RSB-1-Z-500×40
5、要求
5.1原材料
5.1.1水箅使用下述主要材料制作:热塑性再生树脂、粉煤灰。
5.1.2粉煤灰应符合GB/T1596。
5.1.3再生树脂复合材料主要性能指标见表1。
表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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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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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能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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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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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压强度,MP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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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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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GBJ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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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折的强度,MP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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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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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GBJ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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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冲击韧性,kJ/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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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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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GB/T10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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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冻融性
抗压强度损失率,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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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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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GBJ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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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老化
抗折强度相对变化率,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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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0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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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本标准试验方法6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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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工老化
抗折强度相对变化率,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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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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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本标准试验方法6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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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箅子与支座间的缝宽应符合表2的要求。
表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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箅子,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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缝宽a,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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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≥500并宽≥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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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±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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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<500并宽<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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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±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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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支座支承面的宽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。
表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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箅子,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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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座支承面宽度b,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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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≥500并宽≥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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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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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<500并宽<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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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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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箅子的嵌入深度,不应小于40mm。
5.5箅子与支座表面应压制平整,不得有裂纹及局部凹凸等缺陷。
5.6箅子与支座装配结构尺寸应符合GB/T6414的要求。其公差等级不应低于GB/T6414-1999中CT10的规定,并保证箅子与支座互换性。
5.7箅子接触面与支座支承面应保证接触平稳。
5.8水箅采用四面收水方式,箅子排水孔宽度不大于32mm。
5.9水箅按其承载能力分为轻型和重型两个等级(见表4)。
表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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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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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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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置场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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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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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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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道路、停放场地、绿地和室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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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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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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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通行的道路或停放场地 |
5.10箅子的承载能力应符合表5的规定.
表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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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箅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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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荷载,k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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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许残留变形,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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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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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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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/500)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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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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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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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试验装置及试验方法
6.1试验范围是承载能力、热老化和人工老化。
6.2承载能力试验
6.2.1应按成套水箅进行试验。
6.2.2试验荷载与允许残留变形应符合表5的规定。
6.2.3加载设备
加载设备所能施加的荷载应不小于200kN,其台面尺寸必须大于水箅支座最外缘尺寸。测力仪器误差应低于±3%。
6.2.4试验装置附件
a)刚性垫块
c×d≥500mm×400mm,刚性垫块尺寸为350mm×260
mm;c×d<500mm×400mm,刚性垫块尺寸为200mm×200mm,厚度等于或大于40mm,上下表面应平整。
b)橡胶垫片
在刚性垫块与水箅之间放置一弹性橡胶垫片,垫片的平面尺寸应与刚性垫块相同,垫片厚度应为6mm -10mm。
6.2.5试验程序
6.2.5.1调整刚性垫块的位置,使其中心与水箅的几何中心重合。
6.2.5.2在施加2/3试验荷载后,水箅残留变形的测量。
以1kN/s-3
kN/s速度加载,加载至2/3试验荷载,然后卸载。此过程重复进行5次。
第一次加载前与第5次加载后的变形之差为残留变形,其值不允许超过表5中的规定。
6.2.5.3以上述相同的速度加载至表4规定的试验荷载,5min后卸载,水箅、支座不得出现裂纹。
6.3热老化处理试验
6.3.1试验装置及技术要求
热老化试验箱,试验控制温度80℃±2℃,令期7d。试件尺寸40mm×40mm×160mm。
6.3.2试验方法
试件在热老化箱80℃±2℃条件下达到令期后,在室温下冷却24h,以试件抗压强度相对变化率表示。
6.4人工老化试验
6.4.1试验装置及技术要求
a)调温调湿装置:模拟大气温度、温度变化控制器。
b)喷水装置:模拟大气降雨装置。
c)光源装置:氙灯。
6.4.2试验方法
60℃±5℃,氙灯及雨淋500h,用抗折强度变化率表示。
7、检验规则
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。
7.1批量与抽样
应符合GB/T2828的要求,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取样。
产品以同一规格、同一种类、同一原材料在相似条件下生产的水箅构成批量。一批为100套水箅,不足100套时也作为一批。
7.2出厂检验
7.2.1按5.2-5.8要求,对水箅逐套检查。
7.2.2加载试验,每批随机抽取2套水箅进行承载能力试验。如有一套不符合5.10要求,则再抽取2套重复本项试验。如再有一套不符合要求,则该批水箅为不合格。
7.2.3每批产品必须有该批材质的检验报告。
7.3型式检验
7.3.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。
a)生产满1年;
b)新产品;
c)产品设计、生产工艺、使用材料变更;
d)出厂试验与上一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;
e)停产后恢复生产;
f)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检验要求;
g)使用单位提出检验要求。
7.3.2按5.2-5.8要求,每一批量随机抽取20套水箅逐套检查,如果有2套及以下不符合要求,则该批产品可视为合格。有3套以上(含3套)不符合要求,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。
7.3.3从7.3.2抽取的20套水箅中,随机抽取3套进行承载能力试验,如有一套不符合5.10要求,则再抽取3套重复本项试验,如再有一套不符合要求,则该批水箅不合格。
7.4型式试验不合格,该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。采取措施后,须再次进行型式试验,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。
8、标志及出厂证明书
8.1标志
每套水箅的箅子上必须具有清楚且永久性的下列标志:
a)用汉字标明制造厂名;
b)生产年、月、班次;
c)商标;
d)产品型号。
8.2出厂证明书
经检验合格产品应填写出厂证明书,其内容包括:
a)证明书编号;
b)制造厂名称和联系方式;
c)产品承载等级;
d)生产质量检验结果;
e)承载能力试验结果;
f)制造厂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;
g)符合的标准。
8.3合格的箅子与支座必须有合格标记。
9、包装与贮存
9.1包装:无特殊要求不包装。
9.2贮存:露天存放。
9.3装卸运输:当采用叉车装卸时产品底部应有托盘,层高不得高于10套;当采用人工装卸时严禁从车上扔下,以免损坏产品。运输时应平装于车上。 |